
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額度等詳見全校法規專區 國際事務處【學生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辦法】 https://msg.csmu.edu.tw/message/MSG004.aspx?admin=4
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應於會議或活動舉辦首日之四週前備妥相關資料(邀請函,論文摘要,學生申請表),合併至一附件,由所屬系(所)逐級簽核後送至國際事務處辦理,並於出發前完成簽核。
(二)研究生須先向國科會申請「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未通過才向學校申請。
獲申請補助同學在活動後二週內,必須繳交所參與活動之相關證明文件、照片,與活動心得,未完成結案程序者, 所獲補助金將全數追回。
申請流程:
1.學生所屬系所上簽(含邀請函,論文摘要,學生申請表)。公文會簽國際處(余小姐,陳小姐,主任,國際長),研究資源中心洪小姐,研發處研發長,會計室(詩婷小姐,主任),宋副校長,校長。
2.申請表正本送至國際事務處
3.由系上核銷。
4. 繳交活動心得word檔(500字)至國際處陳小姐信箱。
聯絡窗口 國際事務處 余祐甄 t03851@csmu.edu.tw
陳露勻 t04096@cs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