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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與方式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30
 申請資格、補助項目及額度等詳見全校法規專區 國際事務處【學生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辦法】
https://msg.csmu.edu.tw/message/MSG004.aspx?admin=4

 申請方式
一、國際志工及國際醫療服務:
(一)每學年開始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檢附前一學年度所參與活動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回饋心得等相關資料(包括:主辦單位、活動內容、推薦信等佐證資料),並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二)國際事務處於截止申請日後彙整相關資料及經費,尚有餘額則開放參與當學年第一學期相關活動者於二月二十八日前提出申請。
(三)國際事務處辦理校級國際交流活動,於活動前專簽核准後在案辦理相關事宜。
二、非國際志工及國際醫療服務:
(一)申請者應於會議或活動舉辦首日之四週前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由所屬系(所)或行政單位逐級簽核後送至國際事務處辦理,並於出發前完成簽核。
(二)申請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者,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須經研發處協同審核。研究生須先向國科會申請「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未通過才向學校申請。
 獲申請補助同學在活動後二週內,必須繳交所參與活動之相關證明文件、照片,並將參與活動心得,送交本校電子報發表。未完成結案程序者, 所獲補助金將全數追回。

非國際志工及國際醫療服務申請流程:
1.學生所屬系所上簽。公文會簽國際處、會計室等。(申請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者,公文須會簽研發處)
2.申請系所將通過公文送會計室以利預算下放學生系所。
3.申請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及通過公文等送至國際處
4.學生出國、所屬系所核銷
5.執行結束繳交心得報告WORD電子檔至國際處

聯絡窗口
國際志工及國際醫療服務:劉宇莊
國際競賽、國際學術會議:吳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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