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申請方式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8
申請方式、補助原則及範圍等詳見全校法規專區【推動教師國際學術交流補助辦法】 https://msg.csmu.edu.tw/message/MSG004.aspx?admin=4
補助對象:本校各院系所學術單位。
申請時間:申請案於活動開始至少二星期前提出申請,由申請單位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上簽經學校核准,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紙本申請單至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以利審查後始給予補助。
非初次申請者,須檢附前次獲核計畫之成果報告書。 獲補助之各單位應於合作交流計畫結束後10日內,依相關規定辦理核銷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申請流程: 1.申請單位上簽。(須檢附計畫書及申請表) 公文名單流程: 國際處(余小姐,陳小姐,主任,國際長),會計(翁小姐,主任),宋副校長,校長。
2.通過公文送會計室以利預算下放申請單位。
3.公文通過後,申請表、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及公文等紙本送至國際處
4.申請單位執行活動及核銷
5.執行結束繳交成果報告WORD電子檔至國際處
聯絡窗口:陳露勻 t04096@csm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