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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及宣導_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及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3
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必須依規定填寫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並落實自我檢核與平臺登錄。

※【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使用重要說明】
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
一、自108年12月1日起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
包含體驗學習、實習、志工服務、訪問研習、姊妹校交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學生交流及其他與陸交流活動,需至「教育交流活動」登錄。
(一) 交換生、研修生請填研修系統,無須重複填報赴陸交流平臺。
(二) 109年12月起,若以「視訊」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須至「教育交流活動」登錄。
(三) 依115年7月7日臺教文(二)字第1152502451號函說明二,
凡以學校名義組團或我方學生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
或大陸地區學生組團至我方學校與我方學生進行教育交流活動,
須至「教育交流活動」登錄。
(四)若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無「學生」參與活動,則免填報。
惟因後續另行通知(通報規定修正),則依相關單位說明(公函)視實際情況再行填報。

二、 通報時間:
(一) 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須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二) 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三) 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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