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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

學海系列計畫依目的不同,分成「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等四種補助類型「全球移動力」是未來人才的首要關鍵能力,而學海計畫藉由大專校院進行國際合作,協助我國學子於在學期間進行教育、文化交流,並及早體驗職場,與專業接軌,讓學子得以在生涯探索的歷程中,更深入認識自我。教育部亦秉持培育我國優秀人才的理念,整合各項資源,持續推動以提升青年學子國際移動力,期許青年學生築夢踏實落實學以致用,透過政府的協助,累積國際經驗及人脈,進而成為臺灣與國際社會的連結。

獎助期限:自教育部補助公告日起,選送生於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實際起迄期間不得少於三十天(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赴印尼實際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二十五日。
             選送生至遲應於教育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實習,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不符規定者,不得領取本補助款,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由校方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已領補助款,並繳還教育部。

申請方式: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皆為海外實習,實習計畫皆須透過系所教師安排,各系實習之執行時間不同,故甄選作業由相關系所公告辦理;各計畫獲錄取之選送生於各系所安排之研習期程期間,依補助要點規定至國外姐妹校(大學)/機構實習。由各系指定計畫主持人撰寫實習計畫書(請下載檔案撰寫)提出申請。(註:上課研習與見習皆不算)

實習計畫執行內容由本校計畫主持人(專任教師)規劃,將校內專業課程與國外專業實習加以結合,提出國外實習計畫,擇定實習機構,以強化學生赴國外實習之整體成效。基於學校教育宗旨,計畫主持人應親洽國外實習機構不得借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執行內容涉及實習待遇、實習時數、簽證種類、保險範圍及期間,確實符合當地國實習相關法規及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

[同學們請注意]同學們是出國實習而非旅遊,所獲補助款非定額亦是校方各位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共同努力付出為同學們辛苦爭取而來。於執行實習計畫的程期安排,各系獲錄取的選送生皆須尊重系上承辦人之指示及姐妹校相關規定;屆時應依系上指示與規定時間訂購機票,嚴禁滯留海外旅遊不歸!實習天數不符規定或無法遵守系上要求者,系上皆可視情況取消其補助資格,並依規定追繳回補助款。

申請人資格 : 依公告甄選規定及教育部甄選簡章規定辦理。原研修領域不得變更。主要規定(硬性):須依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次要規定(彈性):但不同補助類型計畫名額及經費有剩餘時,薦送學校得選送學生至不同補助類型計畫,不在此限。
優先選送未獲補助學生

[學海辦公室釋疑]選送生資格 需符合要點規範: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進行職場實習(學海築夢/新南向-皆是實習並非見習)。
(三)在國外實習期間未滿三十天,不得領取本補助款。
(四)每位選送生獲補助金額,應包括教育部補助款及學校提出之配合款。

 

學海的"計畫期程"是指各子計畫(預計)執行之起迄期間。計畫期程定義為此海外實習計畫第一位學生出國最後一位學生返國之日期,例如:106.8.15~106.12.31

 計畫獲補助後,可能跨年度執行,計畫期程於結案時可能長達2年左右;各系師生有興趣者,皆可事先規畫安排,針對不同年度皆有機會申請,敬請及早規畫與把握。

依據補助要點規範,審查標準包含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需依照教育部的要點辦理,往來信件並非合約,不符合規定!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各子計畫提送申請書時,皆須檢附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合作契約書影本未齊備者不予受理!

教育部審查程序:審查程序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申請文件未符合本要點規定者,不予進行複審

1初審:薦送學校所送計畫書等資料,經由教育部會同委託之學校(台科大_學海辦公室)就申請文件完備與否執行計畫時有無違反本要點規定進行初審,並評定行政績效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及薦送學校聲明書(聲明書格式如附表四,需註明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並未藉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且執行內容涉及實習待遇、實習時數、簽證種類、保險範圍及期間,確實符合當地國實習相關法規及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如有不符合或違法之處,喪失補助資格,並列入明年度行政績效考評,決無異議)

2、複審:由教育部按一般大學及技專校院分組,邀請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學海飛颺及學海築夢依行政績效及計畫成效二項成績加總後,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學海惜珠依行政績效及審查項目配分二項成績加總後,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新南向學海築夢一百零六年度依計畫成效核定補助對象及額度,一百零七年度起依行政績效及計畫成效二項成績加總後,核定補助對象及額度。

新南向學海築夢實習人數,不得少於教育部核定最低選送人數。如須變更最低選送人數,薦送學校應提出具體說明,於出國實習一個月前,正式函報教育部委託之學校及教育部審核(同列正本受文者),經教育部審核同意後,始得變更;未經本部同意,計畫主持人選送學生出國實習人數未達本部核定最低選送人數者,除繳回未執行部分之補助款外,並將列入次年度本要點行政績效評核,減列補助款。「新南向」學海築夢係由教育部逐案審查並依計畫成效直接核定補助對象及額度,最低應選送學生人數應配合教育部核定之最低薦送人數確實執行。海外實習期程執行結束二個月內,須以「計畫案」為單位個別辦理核結。

 

★作業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及「中山醫學大學配合教育部專案選送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獎助審查辦法」。

/p/412-1004-91-1.php?Lang=zh-tw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由校方受理彙整校內各子計畫,將依據「中山醫學大學配合教育部專案選送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獎助審查辦法」進行評分審查及排序,再由校方向教育部委託之學校(台科大--學海辦公室)統一提送申請。

申請資格及獲獎助金額依學校甄選公告及教育部當年度甄選簡章相關規範辦理。選送生所獲教育部補助金額,將視當年度核定之狀況進行補助,非每年常態性或定額補助。

學海相關辦法及表格下載 /p/412-1004-91-1.php?Lang=zh-tw

★各系海外實習計畫(非見習),在當地實際期間需1個月(以上)-才能申請學海計畫,因應各系專業實習規畫,其甄選作業時程含申請資格及語言條件,敬請洽各系辦諮詢

   申請人請依年度公告時限辦理(文件應齊備,逾期不候)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因領取教育部與學校的補助出國,學生心得的質與量有責任要達到水準要求,
    同學上傳學海系統前,須事先呈交予各計畫老師審閱。(字數不得少於3000字)
    若有分享影片請上傳至個人youtube並將網址貼在心得報告上即可。
    位置:首頁 > 學海築夢與新南向 > 學生登錄心得與滿意度問卷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student/index

若針對計畫核銷問題(電子機票及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敬請洽詢會計室承辦人余小姐(分機83324)
或請參考教育訓練年度開課之簡報說明內容。

教育部-學海計畫差旅費核銷注意事項(p.56-74頁)
 
由於學生係領取教育部與學校補助出國,學生實習心得的品質與字數,有責任應達水準要求;結案時亦請系上協助督促。謝謝!
★計畫經費主要補助項目為生活費及機票費,經費支用原則及支用情形,係依當年度獲教育部計畫補助之核定金額執行。
機票費:自台灣至留學地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籍班機往返經濟艙機票費,機票請依系上計畫承辦師長所指示時間(配合姐妹校實習機構規定之實習期程)先自行購買,同計畫團員之出入境時程應一致為宜。獲補助生皆不得任意以個人旅遊計畫作為出入境日期安排,若無法遵守實習計畫時程安排者,系上皆可取消其補助資格並追繳回補助款未依規定開立憑證者,無法核銷時須自行承擔後果並依規定追繳回補助款;
代收轉付購票憑證須為學校抬頭及統編,代收轉付開立日期可以早於當年度6/1, 但出發的機票日期必須為教育部核准年度之公告日之後(啟程日期須在當年度6月1日之後,隔年10月31日之前)。
(若無法搭本國班機,得由本人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經機構首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定後,可改搭國外班機,如未附申請書,依核銷之規定,其購買機票之價款,不予核銷)。
 
 
[重要宣導]教育部學海計畫資訊系統~各子計畫主持人登入密碼定期變更要求 

為因應最新資通安全管理法,避免學校及師生個資被駭;目前系統已調整密碼設置規則限制如下:

"密碼三個月更換一次,每次更換的密碼不能與前三次相同密碼最短長度為 8 碼,複雜度為數字、英文大小寫、特殊符號43"

 

常見問題: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faq/page/1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106/QA.php
Q10:學海計畫能否在審核結果公告前出國? (2017-02-16)
申請計畫不一定通過,事先出國者應自行考量。申請人如有通過計畫補助,選送生於5月31日審核結果公告後在國外研修須滿1學期(季)或實習30天以上,始能獲得補助,
及受理資格審查流程及奬學金應預先編列校配合款作業,若申請人,未能在公告時限內取得交換生資格並提出奬助申請者,無法追加名單且補助不溯往。例如春季交換生於3月通過日檢,無法於學校審查作業前取得交換生資格者。

但審核結果公告前之研修或實習期間不予補助,亦不得追溯。(即若獲補助其核銷憑證日期必須在補助年度的6月1日之後)
Q11:學海計畫申請資格須為1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請問是否包括1學期? (2017-02-16)
是,包含就讀1學期結束後之學生即可申請參與學生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應通過計畫執行系所(學院)實習規定標準
(具備臨床實習資格者,多半係各系最後一年的應屆畢業生,建議低年級生有興趣者,可提早留意系上公告內容並參與分享會活動,
以利預作準備;各系遴選門檻:本科專業課程學業要求標準及赴海外實習機構所須取得之語言資格門檻 ,請洽系辦公室

Q12:學海計畫出國研修或實習期程之規定? (2017-02-16)*由於計畫獲補助後,可能跨年度執行,計畫期程於結案時可能長達2年左右;各系師生有興趣者,皆可事先規畫。
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選送生赴國外研修期間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原則;學海築夢選送生赴國外實習機構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三十天(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另選送生至遲應於本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十月三十一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註:差異說明(1)維護受補助生資料期限最長為兩年 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chedule (2)可出國的時間就是當年度核定後到隔年度的10/31前

 

薦送學校如有選送他校學生出國實習,須提出他校學生原就讀學校同意該生於在學期間(須保有原就讀學校學籍且未休學)參與薦送學校之國外實習計畫同意書。請在計畫書及公告確實落實本事項:遴選他校學生參與,須提出相關甄選基準及甄選學生作業方式。
Q:請問同意書,是否需要在申請計畫時,一併檢附在計畫書內線上提交呢?
A:需要。外校學生同意書需要在申請計畫時,一併檢附在計畫書內線上提交。
Q:計畫申請到執行結束,期程可能長達二年,如果有計畫選送名單尚未明確者,是否可以申請?
A:因計畫提出時,須一併提出學生名單,故須先遴選學生,但學生自核定日起至隔年10/31前可以更換。

Q13:所詢已獲學海系列計畫補助之學生,同年得否申請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案?
A:依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規定,補助範圍係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及學雜費基數,
   另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就學費用之補助或減免,及其他與減免就學費用性質相當之給付者,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重複請領,爰前開補助額度係用以支應國內修讀學位所需學雜費用。

  有關學海系列計畫係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學生赴國外大學研修或企業實習,補助項目得為國外學費、生活費及1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

  綜上,學海系列計畫對學生之補助,係用以支用學生於國外修業或實習所需經費,並不包含國內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及學雜費基數
  補助範圍及補助性質均與學雜費減免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不相同。是以,學海系列計畫補助之學生得依規定同時申領前開補助。

Q14:學生簽證:敬請參考教育部學海計畫辦公室製作之「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了解實習當地國之實習制度、法規及簽證介紹。

目前教育部(技職司)為大專校院順利推廣海外實習課程,特編訂「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針對我國學生歷年大宗實習國家,如:新加坡、日本、馬來西亞、美國以及澳洲等,簡述其當地國的實習制度、相關法規及外籍學生的實習簽證類型介紹。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news.detail/sn/41

Q15:計畫主持人是否需要出國訪視 ?

補助要點未規定計畫主持人需出國訪視。倘出國訪視 ,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以一人補助為限 ,生活費最多不超過十四日 ,並以計畫期程結束前為限 。

A:是否老師有一同前往--主要是計畫考量及經費問題.如果有經費補助, 當然比較可能有意願成行.學海計畫不鼓勵老師去, 因為老師差旅日支花的錢太多了. 教育部希望錢要能保留給學生出國使用.因而, 沒有一定要老師陪同喔。主要是看貴系計畫需求;一個就是執行需求, 一個就是經費可用額度。(這次的合作學校是提到因為第一次合作 希望可以有老師陪同。但之後不一定要。)您們就是洽談時, 一定要講好. 主要給學生去,要跟學生溝通清楚!以免學生及家長有錯誤期待或認知落差。
實習計畫主要是希望在這個過程中訓練學生獨立,行前説明會的溝通佈達、取得出國共識與建立正確的心態很重要。學海計畫沒有要求老師一定要跟,提送計畫時, 可以提前規劃安排好. 讓學生知道必須要自己去. 事先有妥善規劃好. 就可以了。

通常老師需要陪同的狀況,  一個是新計畫開始的關係. 一個是 新主持人接手/拜訪姐妹校, 一個是協議合約到期, 代表校方去訪、順便簽約...
以上供參考~

常見問題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faq/page/1

教育部學海計畫官方網站(請依經費執行年度點選進入)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index.php

 

教育部學海計畫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ntustmoe/

★ 電子報精選【國際交流心得分享】/p/412-1004-1958.php?Lang=zh-tw

Taiwan GPS 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GPS/ 

★「教育部學海計畫」103-106年度參與學海計畫的學生製作的分享影片,歡迎點入欣賞: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8B6Gk-nVXioaXb-Kz5vfww/videos

 

業務連絡窗口:國際事務處 張巧蓉小姐
Tel: 04-24730022 分機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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