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甄選對象目前以本校學生為主並由申請單位公告於各系網頁、系上官方臉書網站與班版。
計畫經校方審查後合格者,各子計畫(系所)執行單位續依計畫期程遴選交換生並進行選送作業事宜。
校方鼓勵選送學生有機會能多多參與不同區域之選送計畫,交流目的並不局限於學習技術,冀藉以有更多機會進行文化層面的多元交流。
●「學海飛颺」計畫為海外研修(須修課/抵免),原研修領域不得變更並須取得校級交換生資格,係由國際事務處統一提送計畫書爭取補助名單及金額(每年選送生可獲補助款非定額)。
● 校級交換生計畫 請洽國際處諮詢 / 系上簽署之姐妹校亦可申請,例如:牙醫系日本齒科大/生醫系
詳見國際處網頁公告說明 以及[中山醫學大學配合教育部專案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獎助審查辦法]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為海外實習,須取得系上交換生資格,由系上老師規劃並撰寫計畫書,由校方統籌後提送申請,請洽系上諮詢並參與分享會活動,
各系海外實習計畫(非見習),在當地實際期間需1個月(以上)-才能申請學海計畫,因應各系專業實習規畫,其甄選作業時程含申請資格及語言條件,敬請洽各系辦諮詢。
詳見國際處網頁公告說明 以及[中山醫學大學配合教育部專案選送學生赴國外專業實習獎助審查辦法]
●分配各計畫案經費之準則
待教育部(5/31)公告核定本校補助經費後,六月份將由國際處擬訂補助分配方式(非全額補助),再次召開學海系列審查會議決議,各子計畫預計選送(師生)人數、補助方案與金額,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未於時限內提出申請者,無法受理;補助款不溯往,請依選送期別及早提出申請。(前置作業:學海審查會議及校配款經費編列)
●老師若對提送計畫申請有任何問題,請參考計畫年度公告(每年12月-1月第1次收件/8-9月第2次收件)及說明會簡報,或洽國際處 討論(承辦人:張巧蓉,分機:11331)
★★★[請注意以下申請要件及重點須知]:
(1)詳閱教育部補助要點最新修訂公告版本。 (2)應參加教育部(北中南) 或 校內召開之計畫說明會 了解計畫相關申請程序, 執行細節及應繳交文件。
(3)由各系指定計畫主持人(本校專任教師)撰寫實習計畫書(不可由學生代寫,非見習或上課研習),實習計畫執行內容由計畫主持人規劃,將校內專業課程與國外專業實習加以結合,提出國外實習計畫,擇定信譽良好之實習機構,以強化學生赴國外職場實習之整體成效。
(4)申請時須上傳-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電子檔 (請覆核效期並提供最新版本)未齊備者不予受理申請!
(5)計畫申請人 (聲明書紙本簽名蓋章並經系上及學院同意後),正本須連同計畫書(電子檔)繳交至國際處。
(6)在當地實習期間,實際起迄期間不得少於三十天(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赴印尼實際實習期間不得少於二十五日。各子計畫應自費,每年獲教育部實際補助金額非定額,各計畫主持人依獲補助額度應自行排序考量補助選送生名單並依教育部經費核銷相關規定辦理。
(7)申請人必須配合會計室公告年度必要性支出需求編列預算時間,提送計畫案經費表。(補助項目僅限:生活費+來回機票,包括教育部補助款及學校提出之配合款)。
(8)若有未執行案,除依規定繳回補助款外,影響層面:本校下期將被核扣補助經費,請各案應謹慎規畫並確保可執行性。
計畫獲補助後,可能跨年度執行,計畫期程於結案時可能長達2年左右;各系師生有興趣者,皆可事先規畫安排,針對不同年度皆有機會申請,敬請及早規畫與把握。
基於學校教育宗旨,計畫主持人應親洽國外實習機構不得借助或委託仲介公司辦理;執行內容涉及實習待遇、實習時數、簽證種類、保險範圍及期間,確實符合當地國實習相關法規及當地國境內實習勞動條件。
●參考資訊
https://fims.csmu.edu.tw/Main2.asp?DeptID=A5111E
[醫學系] 各年度選送生出國心得報告 https://med.csmu.edu.tw/
[牙醫系] 各年度選送生出國心得報告 https://csom.csmu.edu.tw/
●學海以年度計,各計畫獲補助經費自補助公告後的六月一日起開始執行,各子計畫之選送生最晚應於獲年度奬補助之隔年十月底前須出國;逾期未出國視為放棄.
●歷年獲教育部學海專案補助出國之選送人數 https://oia.csmu.edu.tw/p/412-1004-3263.php?Lang=zh-tw
業務連絡窗口:國際事務處 張巧蓉小姐
Tel: 04-24730022 分機11331
Email: rong@csmu.edu.tw